青岛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背依浮山,面向黄海,承载着深厚的传统文化,也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学校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大学,有浮山校区、金家岭校区、松山校区三个校区,占地2715亩,建筑面积108.9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7.6亿元,馆藏图书395.56万册,电子图书136.9万册.主办7种学术期刊.
学校设有35个学院,1个医学部,10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9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涉及10个一级学科;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涉及40个一级学科;拥有1种博士专业学位类型,涵盖17个培养领域;2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型,涵盖79个培养领域.
学校现有教职工3842人,其中,专任教师2505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36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734人.现有两院院士2人,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10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6人,长江学者6人,国家杰青8人,国家优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0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6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33人,省级教学名师16人.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2个.
目前,青大人正肩负着新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秉承"明德、博学、守正、出奇"的校训精神,坚持"育人以学生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管理以服务为本、发展以创新为本"的办学理念,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坚持内涵提升、特色发展、争创一流,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60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4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lzy.qdu.edu.cn/bumen/xingzheng/renshichu/ht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电子邮箱:qingdazhaopin@163.com.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青岛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在2017年7月31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我校2017年招聘岗位全部要求博士学位.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等;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及学校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办公楼231室)
联系人:姜老师、纪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5114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大学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