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代管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面向全省公开遴选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公务员3名(科员),通江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名(科员),通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事业人员1名(管理九级岗位),通江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事业人员1名(管理九级岗位).
二、遴选范围
全省符合本公告相应遴选职(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甘于奉献;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4日后出生);
3、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职位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其他职位均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7日至8月11日.报考者登陆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准确填写,并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923397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
以网上审核资料的方式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笔试程序.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考试
此次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中共通江县委组织部和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效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岗位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岗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文写作、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8月23日8:00至8月25日18:00期间,到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岗位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岗位.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相应遴选职(岗)位的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凡低于2:1的,调减或取消遴选职(岗)位.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或《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事业人员岗位聘用结果复印件等.以上复印件均需由现工作单位加盖复印属实公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并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的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安排加试.
1、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等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由于考察不合格原因造成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调(聘)人员,并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务员遴选到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遴选对象现任职务层次高于遴选职(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职(岗)位对应职务层次任职(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发布后,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递补、考察、考察合格拟调人员名单等事项以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0827-7221465(中共通江县纪委驻政府口纪检组)
咨询电话:0827-7222946(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股)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