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加强专业型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储备,提升珠海市人才竞争力,我市现启动引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党政机关紧缺专业公务员
本次选调党政机关紧缺专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人数为58名,具体选调职位详见《珠海市2017年"引才计划"职位汇总表(一、党政机关)》(附件1).报名条件如下:
1、市外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中央和广东省驻珠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3、现任选调职位同级以上职务;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事业单位紧缺人才
本次引进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紧缺人才93名,具体引进职位详见《珠海市2017年"引才计划"职位汇总表(二、事业单位)》(附件2)、《珠海市2017年"引才计划"职位汇总表(三、国有企业)》(附件3).报名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要求具有"985"、"211"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毕业当年学校是否列入"985"、"211"为准);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其中年龄按周岁计算(如:35岁以下,即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和党纪、行政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8:00至8月18日下午6:00.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网上报名,请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vip.liepin.com/zhyc/)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的职位报考,并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20日.资格初审结果及有关信息通过报名系统反馈.
3、通知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于2017年8月20日后收到短信及邮件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报名时务必确认所填手机、邮箱正确),考生凭借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短信及邮件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已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珠海市2017年"引才计划"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参考专业目录选择专业对应或相近的职位报考.所学专业是否属于相近专业,由用人单位结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内容和职位实际需求予以界定并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3)报考党政机关职位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工作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8月底,时间1-2天,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邮件通知为准.
1、笔试或面谈.拟选调或引进职位报名人数较多(15人以上)的,将采取笔试或面谈方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和专业水平测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自信心、进取心、情绪稳定性、反应灵活性、价值观取向等个性特点.用人单位根据职位需要,可增加专业水平测试(详见职位表),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能力.
3、总成绩计算.只采取面试方式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加考专业水平测试的,按面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
(三)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前须进行资格复审.体检人选持本人身份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党政机关职位)、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按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体检.
公务员体检按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按我省现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国有企业体检标准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决定.
2、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拟录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档案、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决定.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录用结果将在中共珠海市委网站、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聘任手续.
三、有关待遇
(一)在珠海考试期间,报考人员食宿由珠海市负责.
(二)引进的紧缺干部人才,纳入全市后备干部库,由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和培养,考核优秀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优先提拔.
(三)选调的公务员,如原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按选调职位职级进行任职和核定待遇.
(四)引进人才中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有关人才支持政策.住房困难的可按规定提供周转住房,根据实际情况,可推荐配偶在我市就业,子女入学享受便利服务.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公告由珠海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如需咨询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技术相关问题的,请分别致电以下电话:
1、报考咨询电话
党政机关:0756—2216848;
事业单位:0756—2233026;
国有企业:0756—2218230.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56—211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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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