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印发《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提出了24个字的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即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这是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新要求,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
以下为人民日报原文报道: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进行具体部署。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了24个字的中国特色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即“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
《意见》强调,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坚持职业道德建设与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行为规范、实践养成相统一,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衔接,坚持推进工作与完善制度相配套等原则,通过持续努力,建立健全导向鲜明、约束有力、简便管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完善教育培养、从严管理、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体制机制。
《意见》提出了健全行为规范、强化教育培训、推动实践养成、加强考核监督、完善奖惩机制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既突出从严规范,要求明确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道德标准,健全报考诚信约束机制,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推进公务员诚信建设,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考核评价和监督问责,又注重对公务员正向激励,积极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选树一批模范践行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先进典型,适当奖励恪守职业道德、履职尽责、表现优秀的公务员。
为公务员队伍建设“铸魂补钙”
——国家公务员局负责人就《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公务员局负责人就《意见》的起草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什么要制定《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明确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目前正在进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文件,从严管理和作风建设的力度前所未有。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是干部成长成才的重要因素。这些新精神新举措,都对广大公务员的政治品格、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和作风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与此同时,公务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但少数公务员仍存在信念动摇、精神懈怠、作风漂浮、不作为乱作为、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明显差距。
早在2011年,中组部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中组发〔2011〕26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同年,国家公务员局下发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国公局发〔2011〕10号,以下简称《大纲》),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此次由三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正是在总结前期工作实践基础上,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负责人说,“可以说,《意见》从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进行了全方位部署。”
公务员职业道德内容及建设原则是什么
负责人表示,在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时,公务员职业道德主要内容一直是大家关注和讨论的焦点。在充分吸纳《大纲》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干部道德建设的新要求,结合公务员履职特点,《意见》提出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是“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6个方面24字。在《大纲》的基础上,增加了“坚定信念”和“依法办事”8个字,突出强调了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等要求。
《意见》提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坚持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按照中央关于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的要求,根据不同阶段、不同行业的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二是把知与行、自律与他律、示范与引领有机结合起来。除了抓好教育培训,还要注重发挥行为规范的约束作用,推动实践养成,使公务员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在整体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四是注重实践活动与制度建设并举,不仅要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文化养成、监督评议等主题实践活动,还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将如何具体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为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落到实处,《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健全行为规范。根据公务员的职业性质和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符合自身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明确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道德标准,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健全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强化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公务员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党规党纪和廉政教育,引导各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突出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和公务员责任、义务、纪律的经常性培训。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
——推动实践养成。设立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日。加强公务员忠诚建设,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新录用、新任职公务员宣誓活动。深入推进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积极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和“为民志愿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加强考核监督。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注重在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察等工作中,了解公务员职业道德表现情况。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服务对象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和问责制度。
——完善奖惩机制。将职业道德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恪守职业道德、履职尽责、表现优秀的公务员给予适当奖励,对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有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的公务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负责人表示,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将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公务员队伍实际,研究制定长期、中期和近期目标,分阶段、有步骤地扎实推进。